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毕寒冰)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执行质效,武汉东湖高新区法院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策部署,积极运用并深化交叉执行工作机制,着力破解执行僵局,整合司法资源,切实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交叉执行,即通过指定执行、提级执行等方式,将部分因地域、资源或阻力等因素难以推进的案件,移交其他法院执行。这一机制有助于打破执行壁垒,形成监督制约,提升执行实效。东湖高新法院在实践探索中,充分发挥交叉执行优势,推动一批“骨头案”“钉子案”得到有效化解。
在余某与刘某、某商贸公司交通事故赔偿案中,原执行法院因刘某下落不明、无财产可供执行,公司账户亦无足额存款,案件陷入停滞。2024年5月,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该案移交至武汉东湖高新区法院实行交叉执行。东湖法院接案后,迅速分配执行,经关联排查与企业摸底,发现刘某财产已被其他法院查封,公司频繁变更地址,涉嫌规避执行。执行法官随即兵分两路,一组突击调查公司新址,现场获取其稳定营收的财务流水;另一组通过税务协查锁定实际控制人王某某。面对王某某以“刘某个人行为”为由推责,法官当场出示车辆登记、用工协议等证据,明确公司管理责任。次日约谈中,法官采取“刚柔并济”策略:一方面告知如拒不履行拟将公司纳入失信名单,影响经营、招投标;另一方面释明主动履行可协调减免部分迟延利息。经三小时谈判,王某某承诺筹款,并如期将全部赔偿款汇入法院账户。该案成功执结,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第二批交叉执行典型案例”。
在“鲁某与某餐饮公司劳动争议案”中,案件因被执行人“人去楼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陷入停滞。东湖法院通过交叉执行接手后,并未止步于“执行不能”的表象,而是精准打出信用惩戒“组合拳”:不仅对法定代表人发出限制消费令,更将限制范围延伸至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主要负责人及实际控制人,并协调工商登记部门限制企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彻底封堵“金蝉脱壳”的退路。最终,在持续高压下,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全部款项,并在法官的协调下一揽子解决了历史社保欠缴问题,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圆满兑现。
上述案例是东湖高新法院深化交叉执行机制、力破执行难题的生动缩影。下一步,东湖高新区法院将持续推进交叉执行走深走实,强化异地协同、信息共享与措施联动,不断拓展执行工作的广度与深度,不断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努力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司法公信力提供更加有力的实践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