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汤炜玮 通讯员 武仲宣
11月18日,19名正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国际法与中国法硕士的外国留学生走进武汉仲裁委,开启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交流。他们来自缅甸、埃塞俄比亚、贝宁、尼泊尔、坦桑尼亚等九个国家,身份多元——既有司法部官员、教育系统管理者,也有执业律师、法官和检察官。
当天,留学生们实地参观了仲裁服务中心与仲裁庭,武汉仲裁委相关负责人以中英文双语,系统阐释了中国现代仲裁制度的核心特征:机构独立——仲裁机构不隶属于政府,不按行政区划设立,独立运行、公正裁决,彰显“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选择自由——当事人可自主选定仲裁机构、规则、仲裁员、语言、地点及适用法律;专家裁判——裁判者均为行业资深专家而非职业法官;一裁终局——裁决立即生效,省去诉讼中二审再审的漫长周期;高度保密——程序不公开,有效保护商业秘密;灵活高效——尤其线上仲裁模式,让距离不再成为障碍。
今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进一步扩大了涉外仲裁适用范围,并引入国际通行的“临时仲裁”制度,标志着中国仲裁与国际规则深度接轨。
为回应这一趋势,武汉仲裁委已构建三大国际服务平台:国际仲裁院,专注跨境争议解决,拥有精通多国法律的仲裁员队伍;“一带一路”仲裁院,专项服务沿线国家项目投资与商事合作;武汉长江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创新“调解+仲裁”双轨机制。同时,仲委会制定了《网上仲裁规则》《数据仲裁规则》等前沿规范,积极融入临时仲裁、紧急仲裁员等国际制度。
在国际化布局上,武汉仲裁委已与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多国仲裁机构签署合作协议,推动仲裁员互荐与规则共建;设立“武汉涉外仲裁学院”,由国际仲裁泰斗杨良宜先生任名誉院长,并邀请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法院首席登记官克里斯托弗·坎贝尔-霍尔特先生担任导师,联合培养通晓国际规则的青年仲裁人才;大力拓展在线立案、线上开庭、电子送达等方式,实现跨境纠纷“屏对屏”解决,彻底打破地域壁垒。
当前,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经贸合作日益深化,仲裁需求凸显:中埃咖啡贸易规模持续扩大;尼泊尔对华水牛肉出口协议历史性突破14亿元人民币;中国在坦桑尼亚投资1.7亿美元的东非商贸物流中心刚刚落成。在这些大规模、长周期的合作项目中,从贸易条款、质量标准到合同履行、支付保障,每个环节都离不开法律护航。仲裁正是这张“安全网”,即便事前未约定仲裁条款,也可通过“先调解、后确认”的灵活机制,为中小企业提供便利。
听完介绍,留学生们频频点头,深有感触。一位代表感言:“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尽管我们来自不同国度,但对法治的信仰、对公平的追求是相通的。”在坦诚的提问、建议与互动中,各国法治建设者们敞开胸怀,真诚对话。
“我们深知,一个专业、高效、可信赖的纠纷解决机制,对改善发展中国家营商环境至关重要。我们愿意成为这一进程的探索者。”交流结束时,不少留学生表达了这样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