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叶磊 田伯韬)“拿到这笔钱,压在我心里三年的石头终于落地了!感谢市人社局的同志,要是没有他们,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9月15日,拿到14万余元赔偿款的那一刻,农民工陈某眼眶泛红,声音里满是激动与感谢。从工伤认定到法庭判决,再到赔偿款迟迟无法兑现,这场持续近三年的维权之路,因湖北襄阳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与市劳动维权中心的主动作为,终于迎来了圆满结局。
时间回溯到2022年4月,襄阳市某建筑项目工地机器轰鸣,建筑木工陈某像往常一样在木工班做支模。突然,塔吊在吊材料时撞到正在搭设外架,导致钢管倒下砸在其肩部及头部。工友们紧急将他送往医院,诊断结果为右锁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头部外伤,要求立即手术治疗。
“手术费就要好几万,我家里还有老人要赡养、孩子要上学,这可咋整?”躺在病床上的陈某愁得彻夜难眠。他想起入职时,项目负责人曾口头承诺会缴纳工伤保险,可当家人拿着医院单据找到项目方时,却被告知“项目未参保,赔偿得自己想办法”。
一次次上门协商,换来的却是分包方的推诿扯皮。“我们只是承包了部分工程,工伤责任不该由我们承担。”分包方负责人的态度让陈某一家陷入绝望。无奈之下,他们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襄阳市人社局寻求帮助。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受侵害!”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启动工伤认定程序。通过调取项目施工记录、走访目击工友,仅用15个工作日就完成了工伤认定,明确陈某所受伤害属于工伤范畴。根据相关规定,由于该建设项目未参加建筑业工伤保险,分包方应承担陈某的全部医药费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相关费用。
然而,分包方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不履行赔偿义务。为了帮陈某拿到赔偿,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多次上门督办,甚至联合住建部门对项目方进行约谈,可分包方始终态度消极。“不能让受伤的农民工寒了心!”在工作人员的建议下,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分包方和总包方一并告上法庭。
2024年底,法院作出判决:分包方需向陈某支付各项赔偿费用共计14.6万余元。可就在陈某以为维权之路即将结束时,新的难题又出现了——法院查询发现,分包方账户因其他债务纠纷已被查封,根本无力支付赔偿款。“赢了官司拿不到钱,难道我的伤就白受了?”陈某的情绪再次跌入谷底。
得知这一情况后,襄阳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办法。“虽然项目未参保,不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但我们不能坐视不管。农民工带着希望来求助,我们必须想办法帮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经过反复研究,工作人员将目光投向了项目总承包单位。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规定,项目总承包单位对分包方的用工情况负有监督责任,且在分包方无力支付赔偿时,可先行垫付。”带着明确的政策依据,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联合市劳动维权中心,主动与项目总承包方负责人对接。起初,总包方顾虑重重,首先是担心垫付后无法向分包方追偿,其次由于公司财务制度限制,相关垫付手续异常繁琐。工作人员一方面耐心解读政策法规,明确项目总承包方的连带责任;另一方面从情理出发,讲述陈某的家庭困境和受伤后的艰难处境。
“要是换成我们自己的家人遇到这种事,该多着急啊!”工作人员的话触动了项目总包方负责人。经过多次面对面协商和数不清的电话协调,项目总包方最终同意代为垫付14.6万余元赔偿款。2025年9月,当赔偿款一分不少的打入陈某的银行卡中时,他紧紧握住工作人员的手,反复说着“谢谢”。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襄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市人社局始终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针对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率不高的问题,通过进工地宣传、与项目方签订承诺书、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督查等方式,全力推动建设项目全员参保。截至目前,全市纳入安薪项目管理的建筑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已达100%以上,充分保障了建设项目施工人员的合法利益。
从主动认定工伤,到协助提起诉讼,再到协调总包方垫付赔偿款,襄阳市人社部门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的服务宗旨。这场跨越近3年的维权之旅,不仅让陈某拿到了应有的赔偿,更让广大农民工感受到了来自人社部门的温暖与关怀,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写下了生动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