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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债搞创建”就是打肿脸充胖子

□ 湖北日报评论员 艾丹

阅读提要

评比创建是促进工作的一种方式,不能视之为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更不能以评比创建之名行劳民伤财之事。举债搞创建,拆东墙补西墙,打肿脸充胖子,即使一时之间通过评比,最终还是会被打回原形。

近日,党中央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了修订,进一步拧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

对照“老版本”,新修订《条例》对公务接待活动、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等诸多方面,提出了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其中,关于精简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新修订《条例》不仅强调“实行清单管理,从严审批”,还增加了“参与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的单位应当节俭办事,杜绝浪费,不得举债搞创建。不得开展以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为对象的达标活动”等内容,直指当下评比表彰中的问题。

一些不规范的评比创建活动,加重了基层负担。各种名头的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举办主体分散,评价指标不一,尤其是对于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而言,形形色色的评比创建多如牛毛,被裹挟其中,耗费了很多精力,投入了不小的开支。有的乡镇、村寨为了搞创建,道路边刷白墙、秃山涂绿漆,不顾自身实际乱上项目,结果群众非常不满意。从严审批评比创建活动的名目,实行清单管理,是从源头上杜绝评比创建的乱象,从根本上防止由评比创建而滋生的人力物力浪费。

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走深走实之际,“不得举债搞创建”正是向各地、各单位传递这样的信号:评比创建是促进工作的一种方式,不能视之为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更不能以评比创建之名行劳民伤财之事。有的地方为了参与创建某项活动,不惜举债建设形象工程,或变相向下级单位收取费用,活动结束后,留下一堆有名无实的花架子,造成重大资金浪费。这种浪费打着评比创建的旗号,看似有正当理由,实则是扭曲的政绩观作祟,是给当地发展留包袱、埋隐患,给当地群众增压力、添负担。有限的资金一旦被集中投向“门面工程”“政绩工程”,真正急需的民生领域反而得不到保障。这种以“发展”为名,以“评比”为目的的浪费,透支了当地发展潜力,侵蚀了民生福祉,造成恶劣的后果。

有争先创优的意识是好的,但需要想明白的是,干好工作最终不是为了评比表彰。一些形式主义十足的评比,就算名号再响亮,人民群众也不会发自内心地认可。举债搞创建,拆东墙补西墙,打肿脸充胖子,即使一时之间通过评比,最终还是会被打回原形。多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以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一步一个脚印把工作干扎实,评比表彰也会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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