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开启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新篇章。中国共产党运用五年规划治国理政,不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治理国家的宝贵经验,而且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势,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制度创新。科学制定和接续实施五年规划蕴涵着事物发展的内在逻辑和运行规律,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推行到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擘画,体现了中国共产党这一治国理政方略从探索走向成熟,是高瞻远瞩的战略考量,蕴涵着丰富的治理价值。
五年规划遵循了国家治理的运行规律。科学制定和实施五年规划是对国家治理规律的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规律是事物发展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因此,认识规律、遵循规律是推动事业发展的根本前提。五年规划聚焦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无论是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还是解决复杂社会问题,认识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把握社会问题的本质特点是实现发展目标的基本前提。五年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既是对以往发展经验的延续,又是开创未来的行动指南;既体现了党不断创新国家治理工具的能力,又体现了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深刻认知,彰显了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五年规划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当前目标和长远规划相呼应,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与飞跃性的辩证统一,是科学的制度安排和战略考量。
五年规划彰显了人民中心的治理理念。我国宪法规定,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规定从根本上明确了治国理政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五年规划的制定与实施过程,正是吸纳民智、汇集民意、彰显民心的实践过程,是中国特色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生动诠释“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治理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国家治理规划工作,特别是在事关全局的规划制定过程中亲自擘画、全程指导,始终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和发展方向。“十五五”规划把“坚持人民至上”作为重要原则,就是要求全党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标准。可见,善用五年规划治国理政很好地将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和治理价值。
五年规划融合了优秀传统文化的治理智慧。运用五年规划治国理政蕴涵着中华民族丰富的传统智慧,是传统智慧与现代治理的有机结合。中国优秀传统治国思想十分丰富,比如《尚书》中“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儒家主张实行仁政;荀子“民为贵、社稷次之”的思想;道家“以百姓心为心”的治理原则等等,均突出“民为邦本”的治国理念。尊重民意、解决民困、造福民众始终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叙事中最具生命力的主题。《礼记》所记“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强调做事预先统筹谋划的重要意义,其蕴含的内在价值对今天的人们解决时代问题具有重要启示。“十五五”规划不仅秉承人民中心理念,聚焦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的治理目标,而且善用五年规划的功能和规律,确保党的事业承前启后、循序渐进、步调一致、兴旺发达。已有的十四个五年规划治国理政实践证明,规划治国不仅继承了优秀的历史经验,更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法宝。
五年规划承载了中国式现代化的进阶图景。新中国成立以后,运用五年规划治国理政几乎贯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是中国共产党一直坚持并不断创新的制度方略。每一个五年规划都记载着特定时期、特定阶段的建设重点和建设内容,记载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层次和水平。过去十四个五年规划(计划)的完整实施,记录着国家发展从一穷二白到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发展轨迹,记录着党领导人民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从低级到高级不断进阶的历程,完整呈现了不同时期国家的发展图景。五年规划包含的发展内容是历史与历程的呈现,是守正与创新的统一,是继承与发展的交融,是过去、现在与未来的对话。由此带来的经济长期向好、社会长期稳定的发展奇迹进一步彰显党的领导所具有的不证自明的正当性,以及社会主义制度的强大优越性。实践证明,“中国之治”的制度优势不仅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利器,而且也给世界发展中国家实现现代化提供了中国智慧。
历史雄辩地证明,新中国七十余年的发展历程,历经贫穷落后到繁荣昌盛的蝶变,正是中国共产党善用五年规划治国理政的伟大实践过程,这一独具特色的治国方略所蕴含的科学性、人民性、规律性等治理价值,成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精神动力。
指导单位:湖北省委宣传部理论处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徐铜柱(湖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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