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谢明月)10月27日9时许,襄阳交管支队交警三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富康大道与东风汽车大道交汇处开展电动三、四轮车涉牌涉证集中整治工作时,查获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白色电动四轮车。
经查,驾驶员李某某已年过六旬,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 民警杨耀辉依法对该车辆予以扣留,并对李某某依法进行处罚。
交警提醒,非国标三、四电动轮车俗称“老头乐”,指未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内,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性能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四轮机动车。这些车辆无法注册登记申领机动车号牌,不能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请广大驾驶员驾驶与准驾车型相符的合法车辆,文明守法安全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