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曾雅青 王际凯 通讯员 蔡蕾
发布会现场。
叶欢。
“近年来,我们助力矿山生态修复,加速从‘卖石头’转为‘卖风景’。”11月22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叶欢在湖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重庆法院司法服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有关情况。
叶欢从典型案例入手,介绍重庆法院通过多种举措,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清洁水源、宜人气候等生态产品的需求,努力让更多“绿水青山”成为“金山银山”。
针对石某等在金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范围内违法修建道路,造成国家I级公益林严重毁坏的行为,重庆法院依法判处3名被告人承担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刑事责任,进一步明确原住居民生产生活所必需的开垦开发活动与自然保护地生态安全保护的边界,有效维护自然保护地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在谢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中,将庭审现场搬到位于雪宝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犯罪现场”,引导村民改变“靠山吃山”的陋习。
在助力矿山生态修复方面,重庆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矿山修复资金600余万元,服务保障政府部门对原西南地区重要碎石供应基地的铜锣山矿区进行全面生态修复,融合打造成为“生态法治宣传、生态环境科普、生态文旅融合”的复合型平台。“目前,铜锣山矿山修复项目生态价值转化突破1亿元。”叶欢说。
叶欢介绍,重庆法院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发布规范开展认购碳汇修复生态环境工作的意见,鼓励在破坏森林资源、大气污染等造成碳汇损失的案件中,通过在重庆“碳惠通”平台认购碳汇产品承担赔偿责任。目前,重庆“碳惠通”平台累计交易量约514万吨,交易金额超过1.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