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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大美”百万粉丝账号现归属权纠纷,律师:罗大美作为实际使用人对账号享有权益,家属能否继承需综合判断

极目新闻记者 李贤诚

见习记者 毕若雪

10月31日,遭抢劫遇害的网红罗大美的妹妹再度发声,称哥哥生前使用的抖音账号“罗大美”,目前不在他们家属掌握之中,存在账号归属权的纠纷,希望大家不要上当受骗,以免造成经济损失。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目前该账号的粉丝数已超148万。

罗大美账号到底归谁所有?家属能否继承?对此,有律师回复极目新闻记者称,罗大美作为账号实际使用人对账号享有权益,但其与朋友的法律关系(委托或合作运营)需证据确认,且会导致不同归属结果。罗大美去世后该账号能否由其家属继承需结合商业价值、公序良俗和平台技术可行性判断,当前罗大美朋友拒绝沟通,家属只能通过诉讼手段解决。

罗大美的妹妹尚女士在视频中介绍,名为“罗大美”的抖音账号,当前存在归属权纠纷。以他哥哥网名“罗大美”注册的账号,虽然哥哥是实际使用人,但是他当时用的是他朋友的实名信息注册。近几天,因哥哥的这位朋友把第三方绑定的登录方式全部移除,现在绑定的是对方的手机号和实名信息,导致他们家属没有办法登录。他们也试图与这位哥哥生前所谓的朋友联系过多次,但对方不回复,下一步他们可能考虑采用法律手段拿回哥哥的账号。

31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广东哲清律师事务所的马俊哲律师,他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已经将虚拟财产纳入保护范围,明确了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的地位。本案中的社交账号,因其承载了用户的时间、精力投入以及可能的经济价值,属于受法律保护的虚拟财产。罗大美作为实际使用人,其对账号的投入和依赖,构成了其对该虚拟财产享有权益的基础。但是罗大美与其朋友存在何种法律关系,需要更多证据予以确认,不同的法律关系将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如果其朋友只是代为注册和认证账号,在账户运营过程中没有进行任何投入,那么这种代为认证的行为可能属于委托关系,朋友只是受委托人,账号属于罗大美,如果罗大美与其朋友一开始就有合作运营的想法,事后也确实合作运营了,那么根据软件平台实名认证的规定和司法实践,这种合作关系的账号,有较大的可能属于实名认证人。

此外,马俊哲律师认为,由于罗大美已经不幸身亡,虚拟财产能否被继承也是一个司法实践问题。由于社交账号存在较强的人身属性,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9条的隐私保护要求及平台协议限制,通常禁止继承。仅在账号具有明确商业价值时,法院才可能认可其财产权益的可继承性。一般而言,会审查账号是否产生经济效益、继承是否符合公序良俗、平台是否具备技术可行性,只有都符合的情况下,亲属才可以继承个人社交平台账号。目前,罗大美的朋友拒绝沟通的话,家属只能通过诉讼手段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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