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现场。
湖北日报讯(记者王孝武)9月9日,记者从湖北省委编办获悉,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自2024年9月以来,全省1260个乡镇街道全面开展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截至目前,全省所有乡镇街道清单已全部编制完成并对社会公布,总计为乡镇街道减负17.5万项。
“通过编制清单,全省总计梳理出乡镇街道履职事项约42万项,并直接为1260个乡镇减掉了17.5万项‘接不住、管不了、管不好’的事项,直接减负比例达到40%。”省委编办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黄超告诉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我省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工作分两批实施,首批在武汉市武昌区、黄冈市黄梅县、宜昌市西陵区、枝江市、远安县等5个县(市、区)56个乡镇街道整县推进试点,总结经验后第二批在全省铺开。主要工作分为拟订清单初稿、“三上三下”听取意见、研究论证审定发布三个阶段。为做好这一工作,省市县三级同向发力,省委编办接连举办3期培训班,直接面对面培训3000名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全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累计培训近5万人次,其力度规模之大、涉及范围之广、推进任务之重前所未有。
自去年9月工作启动以来,全省各地在省委、省委编委部署推动下,坚持以乡镇街道为主、自下而上,因地制宜编制“基本履职事项清单、配合履职事项清单、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3张清单。“基本履职事项清单”明确乡镇街道“必须为”的履职事项,“配合履职事项清单”里是县级部门负主责、乡镇街道配合完成的事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将乡镇街道接不住、管不了、管不好的事项“物归原主”。最终,通过对乡镇街道现有履职事项全面梳理,归纳合并,删减废止,全省乡镇街道平均形成履职事项337项,其中每个乡镇街道基本履职事项平均为101项、配合履职事项平均为102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平均为134项。
“履职事项清单不仅是乡镇街道工作的‘任务表’,更是工作职责的‘说明书’,提升服务效能的‘导航图’,对基层治理效能提升意义深远。”省委编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工作,也是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为乡镇街道减负赋能增效的关键举措。下一步,省委编办将着眼清单建、管、用一体推进,运行、评估、考核无缝衔接,推动建立一整套严密的制度体系,确保履职事项清单服务基层、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