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黄玮)“感谢法官,和解协议已经全部履行完毕了!”某建材公司代表给法官打来电话,开心地说道。
近日,汉阳法院通过拘留措施震慑,同时给予一定期间的履行宽限期,促成一起涉企纠纷案件履行完毕,为企业讨回300余万元货款损失。
在这起买卖合同纠纷中,某实业公司需向某建材公司支付货款300余万元。因实业公司未履行义务,建材公司向汉阳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实业公司,要求其主动履行义务,但实业公司既不给出实际可行的履行方案,也拒绝来院商谈。法院经查控,对实业公司若干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并对其法定代表人张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同时,执行干警对该公司住所地及法定代表人户籍地多次进行走访调查,发现公司尚在正常经营,但公司人员均答复公司负责人外出不在公司。通过户籍地调查,执行干警找到张某的哥哥,经释法明理,其哥哥与张某取得联系,张某于当日出面与建材公司协商。随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实业公司分期履行,并在年底一次性履行完毕。
“他们一拖再拖,就是不履行!”执行干警在跟踪和解协议履行进展时发现,双方达成和解后,实业公司仍未按约定履行。
对实业公司和解却拒不履行的行为,执行干警依法向其法定代表人发出《拘留决定书》,拟对张某实施司法拘留。
“法官,我在老家也是有脸面的人,请给我一点履行宽限期,我马上还!” 张某顿时慌了神。
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法官又做建材公司的工作,最终建材公司同意给予实业公司一个月的宽限期。
宽限期内,实业公司每天向法院报告履行进展,三日内将约定好的部分房屋过户至建材公司名下,并承诺剩余部分房屋也将完善手续后,及时办理过户。
最终,实业公司按和解协议履行全部房屋过户义务,本案得以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