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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酒店喝出“咸味矿泉水”,酒店称可免房费并赔偿500元,当地市监局:已送检

极目新闻记者 陈洋洋

近日,宝妈王女士带着孩子来到西安旅游,7月26日入住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一路的某连锁酒店时,发现瓶装饮用水有异味“特别咸”,随后向派出所报案。7月28日中午,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将涉事水样送检,截至8月1日检测结果未出,孩子经医院检查后目前身体无大碍。

涉事瓶装水

8月1日,已经结束旅行的王女士向极目新闻记者讲述了这次“闹心的遭遇”。“7月26日,我带着两个孩子(姐姐的孩子8岁,自己的女儿2岁)与朋友一起入住了该酒店,刚到房间,因为我的孩子饿了,我就用房间提供的瓶装水烧开水做辅食冲冲面,并倒了一部分水到保温杯准备给孩子喝。”王女士称,孩子刚开始吃了一些之后就一直拒绝再吃,喝水喝了几口也开始抗拒。

据王女士所述,当时她以为是路途奔波,孩子胃口不好,没觉得不对劲。直到晚上他们一行人吃完晚饭,用瓶装水给孩子刷牙时,王女士顺手喝了一口瓶装水才发现问题。

“是咸的!咸得很明显,就像那种浓盐水。”王女士惊讶之余赶紧报警并联系酒店,连夜带孩子去医院做了抽血检查,酒店报销了检查费。据王女士所述,孩子检查结果虽然无异常,但她仍感觉孩子出现食欲不振的情况。

警情接报回执

8月1日下午,记者以王女士朋友的身份向当时处理此事的杨警官了解情况。杨警官表示此事属实,“晚上11点多的事情,当时我们出警到酒店了解情况,我自己也尝了一口那瓶有异味的水,是咸的,很咸,没有异常气味。”

王女士表示,当时她将瓶装水带到了医院,医护人员表示得送到专业的检测机构,之后她就通过12345联系了市场监管部门,于28日中午将瓶装水送至专业的检测机构。

8月1日下午,记者联系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文景路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表示,涉事水样已第一时间送检,需要7个工作日才会出结果。“要查有没有重金属,比如铅、铬、砷等,还要查有没有氯化物”。

记者实地来到涉事酒店,前台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正在等待检查结果,“水都是密封的,每个房间在收房时都会严格打扫,更换新的水,有监控为证,其他住户暂时也没有反馈过类似情况。目前我们也在等检查结果。”

据王女士所述,7月31日晚,酒店方已经提出暂定的解决方案:免除房费,检查费由酒店付,然后赔偿500元。

王女士表示,孩子的健康是她最关心的,同时也提醒带孩子出行的家长,在外用瓶装水时要留个心眼。

那么,这起事件当中,酒店方、瓶装水生产厂家是否需要担责呢?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酒店作为经营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其提供的矿泉水属于服务的一部分,有义务确保符合安全饮用标准,此次矿泉水出现异味,无论问题源于厂家生产还是酒店自身管理,都说明酒店未履行好该义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而矿泉水生产厂家是否担责则需看检测结果,若检测显示异味是因自身质量问题导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厂家需承担相应责任,若检测表明矿泉水本身合格,异味是酒店储存、保管等环节导致,则厂家无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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