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音喇叭促销,执法队员劝导店老板整改。摄影: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卢成汉
执法队员对洗车店当街洗车作出首违不罚的决定。摄影: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卢成汉
胡先生车窗抛物之后,做公益减罚的情形。通讯员供图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卢成汉 通讯员 梅学文 蒋欣怡
对于首次违反26项城市管理执法事项中的某一项,且后果较为轻微,当事人能够及时整改的,可以“首违不罚”,也可以通过到社区做公益的方式减轻处罚。连日来,武汉市新洲区、街城管部门的这一执法方式,引来当事人称赞:“这样的执法蛮有人情味。”
噪音扰民 首违不罚
店主称执法蛮有人情味
“清仓了,全场五折。”2月26日上午10时,在武汉市新洲区潘塘街振兴路,一家经营服装与鞋子的店铺门口,一只放在塑料凳上的高音喇叭,发出刺耳的促销声。
潘塘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后,上门对黄老板进行普法宣传,“在商业经营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促销,存在扰民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请立即关掉高音喇叭,搬进店内。”“错了错了,我马上改。”黄老板按照队员的整改要求,当即关掉喇叭,搬进店内。
潘塘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执法队长江华说,由于店主改正及时、情节轻微,又是首次违法,依据“首违不罚”清单,决定对该店不予处罚。“这样的执法蛮有人情味。”店主黄某说,店里一般在换季和促销的情况下才会使用高音喇叭促销,没想到这是违法行为。这次执法人员给了他一次改正的机会,今后再也不会用高音喇叭促销了。
2月26日上午11时许,在新洲区龙腾大道一家洗车店外,一店员正在给一台轿车洗车,旁边还停放着一辆已经洗好的车辆。污水顺着坡度,流向4米开外的非机动车道。“你们占道洗车,违反了《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邾城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执法队员巡查发现后,当即要求洗车店进行改正,并下达整改通知。
极目新闻记者现场看到,该店门前除了道路上的污水,路面也比其他店门口破烂,影响了市容市貌。一市民说,其路过该店门口时曾被污水溅湿了裤脚,希望管管当街洗车行为。
“你们店当街洗车,属于首次轻微违法,及时进行了整改。”执法队员说,依据规定对该店“首违不罚”,并依规进行了登记,“如果2年内该店再出现当街洗车的情况,将给予最高2万元以内的处罚。”“店面太小了,只能在店门口的路上洗车。”当事洗车店店主刘一娜(化名)说,执法队员上门,她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今后不会再违法洗车了。
据介绍,新洲区龙腾大道上有20多家洗车店,不少因面积不足或多或少存在当街洗车的现象。执法队员将引导店主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做好服务,满足市民洗车的需求。
乱贴广告 公益减罚
女子重新找到合法工作
“执法队员提供了到社区做1个小时清洁卫生的公益减罚的机会,让我免除了车窗抛物的50元罚款。”2月27日,新洲区潘塘街的胡先生说,这次经历让他终生难忘,以后他再不会车窗抛物,也会提醒家人和朋友不要这么做。
2024年11月27日上午9时许,胡先生坐侄子的轿车准备下车时,随手将装有饮料瓶和纸巾的垃圾袋,从车窗抛出,正好落在巡逻至此的综合执法队员的脚边。“你车窗抛物的行为,违反了《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对你作出50元的处罚。”听到执法人员这么说,胡先生下意识就捡起了垃圾袋。
“你的违法情节较轻,又及时捡起了垃圾。是否愿意做一个小时的公益劳动,抵减50元的处罚?”执法队员询问胡先生,他满口答应下来。随后,胡先生来到紫荆社区公益点,社区安排他打扫垃圾收集点周边的卫生。一小时后,胡先生完成了公益劳动。他说,以后他会现身说法,提醒家人和朋友不要车窗抛物。
曾在街头散发售楼广告的王女士,因一次公益减罚,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最终重新找到了一份工作。她说,这样的执法既体现了执法的力度,又见证了执法的温度。
2024年9月18日,有人以每天百余元的薪酬,雇用王女士在新洲街头散发售楼广告,殊不知她的这一行为,违反了《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的规定,执法队员口头劝导其停止散发广告。等队员离开后,王女士以为队员不会再返回来,仍在原地继续散发广告。10分钟后,执法队员返回时发现她还在散发广告。依据法规,她将面临200元至1000元罚款。根据她的违法情节,执法队员作出了罚款300元的处罚。
“罚款不是目的,要让王女士认识到违法了。”执法队员喻小文说,当询问是否参加“做公益减罚款”时,王女士爽快地答应下来。在长江救援服务站的安排下,她在河边捡拾垃圾1个小时,减免罚款50元。最终,王女士缴纳了250元的罚款。
“原来当街散发经营性广告单是不合法的,这份工作不能做。”王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后来她在一家超市找到了合法稳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