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范力文)在司法的坐标系中,法律条文构成刚性的横轴,人的情感形成柔性的纵轴。硚口区人民法院汉正街小商品市场人民法庭将“如我在诉”理念融入每一起民生小案,让规则生发出温暖的根系。
“如我在诉,是及时就近解纷,让群众少跑路”
张先生承接了李女士位于汉正街商圈的店铺装修工程。工程完工后,李女士以质量不达标为由,拒绝支付6000元尾款。双方协商无果,张先生将李女士诉至法院。
收到案件材料,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邀约当事人在店铺见面。刚到现场,李女士便细数墙面、地板的“槽点”,张先生也在一旁说起自己的辛苦。法官没有急于打断,而是一处处查看,拍照记录下存在争议的装修细节,随后带领二人前往汉正街品牌大楼内的法院驻点调解工作站。
大家围桌而坐,休息片刻后情绪缓和了不少。法官站在二人视角,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让原告理解被告因装修问题耽误了店铺开业的恼怒,也让被告知晓原告垫钱干活的不易。遇到分歧,法官便拿出现场照片,让双方“对证”商议。
不到一个小时,二人就达成了和解方案。“没想到不用去法院就能解决问题,这样的调解太便民了!”张先生说道。
“如我在诉,是搭建沟通桥梁,传递司法温度”
某租房定金纠纷案中,原告小万是一名刚刚毕业来武汉求职的大学生。他在网上看中了某房屋租赁公司发布的房源,为了尽快有个落脚处,未到实地考察就交纳了定金。没想到,公司发布的多是“照骗”,与实际房源有差异。多次索要定金无果,小万将租赁公司诉至法院。
“该案案情并不复杂,但按部就班排期开庭,既耗费心力又花费财力,对小万来说未必是最优选。”考虑到小万求职繁忙,承办法官联络双方,组织线上调解。
面对被告,法官既从法理上强调夸大宣传的违约后果,又从情理上劝其体谅原告毕业求职的不易。对于小万,则是引导其提升风险防范意识,遇事多看多问再做决定。
最终,双方于线上达成和解。
“如我在诉,是不止步于案结,更要事了人和”
原告赵先生与被告刘先生因装修质量问题对簿公堂。赵先生要求刘先生返还未施工部分的款项并赔偿损失,刘先生随即提起反诉,要求赵先生按照合同内容支付剩余工程款。
“双方对立情绪严重,打官司不只是在维权,更多的是‘争一口气’。”为了不进一步激化矛盾,承办法官从装修质量这一争议焦点切入,带队前往案涉房屋实地勘验。对照合同与行业标准,逐一查看争议的施工部位,就瑕疵问题向两位当事人核实确定。
问题明确后,法官直接在工地开展调解,客观指出双方在合同履行、沟通协商中存在的不当之处,引导双方达成共识、责任自担。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双方就本诉与反诉的全部争议一次性和解,当天提交撤诉申请。
事后,刘先生坦言:“我明白诉上加诉劳神费力还得不偿失。我就是被逼急了,觉得他不信任我。现在矛盾解开了,装修工程还是由我收尾,合作虽有波折,最终还是有了好结果!”
不止坐堂问案,而是走进现场;不止程序了结,而是实质化解。办好每一件民生小案就是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硚口法院汉正法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让法治温度浸润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