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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300元红包,不止于“分红”

近日,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紫云府小区给业主发放2025年度公共收益分红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每户300元,数额虽不算大,但业主们脸上的笑容、网友们的纷纷点赞,反映出业主对物业服务最朴素的期待。

前不久,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小组会议上,樊芸提出建议,在官方文件表述中,应将“物业管理”统一为“物业服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迅速回应,明确将着手把《物业管理条例》修改为《物业服务条例》,行业分类也同步调整。“物业管理”到“物业服务”这不仅是称谓的变更,更是对物业服务本质的重新定位。

管理还是服务,是物业行业必须明确的定位。长期以来,部分物业公司以“管理者”自居,重收费、轻服务,对小区公共收益只字不提,物业类矛盾纠纷不断。而紫云府物业的分红之举,恰恰呼应了业主对物业的期待,物业不是居高临下的管理者,更不是单向收费管理,小区业主对于小区的物业管理费用包含公共收益的账单有知情权、分配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明确规定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也指出,公共收益可用于补充维修资金或按业主意愿分配。电梯广告、公共区域停车等收益,本就是业主共同财产。物业公司应该摒弃“管理思维”,树立服务意识,不仅要做好基础服务,更要公开透明管理公共收益,让业主明明白白享有权益,这才是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的根本。

当然,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型,不可能一蹴而就。物业公司转变经营理念需要行业监管部门的主动作为。当前,物业服务中仍存在公共收益不透明、服务不达标等问题。物业管理部门应主动履职,督促物业公司对小区资金实施透明化管理,如定期公示小区公共收益支出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规范小区公共资金使用程序等,畅通业主投诉举报渠道,支持业主依法行使监督权、决策权。以刚性监管倒逼物业规范经营,守护好业主的合法权益,构建物业与业主合作共赢的良性格局。

长远来看,物业服务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完善的制度保障。立法层面,仍需就物业服务质量、定价机制、公共收益管理等方面细化规定,推动实施。一方面,要细化服务标准,明确物业服务质量、定价机制等,推动物业服务质量和价格更匹配;另一方面,要细化监督标准,明确公共收益的范畴、公示标准等,保障业主的监督渠道;最后要明晰权责对等,既保障业主的知情权、收益权,也要有效约束业主按时缴纳物业费,履行自身义务。

小小分红红包是物业对业主的正向反馈,更是业主对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的期待。在紫云府小区分红现场,业主说她在意的不是钱本身,而是公共收益公开透明,真正把钱用在业主身上。300元的分红固然让人欣喜,更让人安心是物业这笔“明白账”背后那份对业主的尊重。期待紫云府小区的物业服务理念在更多小区落地生根,让“物业服务”不止于一词之变,成为真正的行业跃升。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唐咪(湖北宜昌“我们正当阳”团队、坝陵街道办事处)

责编:丁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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